【推動公民電廠 加速法規鬆綁】
很多公民都願意參與公民電廠,為綠能盡一份力量!
誠如八月初, 我與立法院再生能源促進聯誼會共同舉辦的《公民電廠如何跨出第一步?》公聽會中,我曾提出政府應儘速研議,對公民電廠應有明確定義。
8/30,我和吴焜裕委員、劉建國委員、臺灣再生能源聯盟共同主辦《從德國經驗談台灣推動社區公民電廠的困境》中,德國在台協會施碧娜副處長分享德國經驗,在地民眾的支持參與,且公民要佔51%以上股份的模式,就很值得我們參考。
我國政府應將公民電廠申設流程提速與簡化,如設立單一窗口、建置專屬網站,提供申設流程(包含線上申請、進度查詢等)、獎勵措施、饋線分布、併網審查等資訊,也應多到各地舉辦說明會,以利推廣。
再者,像合作社未被納入「中小企業信託保險基金」的保障對象,以合作社為主體的公民電廠在融資上就會遇到阻礙,這些法規都應該要再鬆綁。
德國在70年代能源危機時就開始做能源轉型,台灣也在做能源轉型。
此次,非常感謝德國在台協會施碧娜副處長、綠主張綠電合作社劉潔鳳理事與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陳秉亨秘書長的分享。我們看到人民非常期待2025非核家園趕快到來,再生能源也要趕快長出來銜接,大家對非核家園才會有信心。
我想,在公民參與的過程中,法規的進步還是要跟上公民的期待,該修的法規、該提供公民參與的管道、對成立公民電廠的誘因,都是大家可以一同來努力的。
(簡報圖片來源: German Institute Taipei 德國在台協會)